广州区伯
长沙晚报讯(记者 聂映荣) 昨日,网传因监督公车私用“走红”的“广州区伯”区少坤3月26日在长沙嫖娼被警方抓获,警方决定对其行政拘留5天。今日凌晨,长沙警方证实确有此事。
网友贴出的《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月26日23时许,区少坤在长沙天心区竹塘路某酒店内以1200元的价格与赖某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民警查获。该决定书称:“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区少坤、赖某某的陈述及辩解、证人证言、检查笔录、现场照片、抓获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区少坤行政拘留五日。”这份决定书的落款时间是昨日(2015年3月28日),下方盖有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的印章。
区少坤是广州人,今年62岁,多年来,因为经常监督公车私用,并把情况曝光至网络,引来当地市民及网友的关注。他的新浪微博“@广州区伯”已加V认证,介绍栏里写着“广州草根明星,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其粉丝量已超过10万。
记者查询发现,3月26日,也就是“广州区伯”被抓的那天,他发布微博称,自己在湖南发现两辆广东的公车涉嫌公车私用。其微博显示:“今天早上10点半,毛泽东故居‘韶山毛泽东纪念园’内,区伯监督到@广州公安(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粤0A2041公务车公车私用。昨天在衡山也监督到一辆其他单位公务车涉嫌公车私用,都已向@廉洁广州(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举报了,等待调查处理回复。”他最后一条微博发布于当日21时50分。他在这条微博中转发了上述曝光公车私用的内容,并回复一名网友:“视频回广州后上传,请留意!”
今日凌晨0时40分左右,据天心分局民警介绍,3月26日晚23时许,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区某(男,62岁,广州市人)、冼某(男,47岁,广州市人)对当晚分别在该酒店720、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女,江西省人,28岁)、孙某(女,湖北省人,2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据相关规定,对4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原标题:广州区伯嫖娼被抓前称回广州将上传举报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