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纪委已对“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公布调查结果:参与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而李宁已于去年5月因涉嫌受贿被逮捕。那么,这位李宁究竟是何许人也?
前情回顾
微博名为@ah-cal的网友2015年7月15日发布微博称——
微博同时配发考察活动及疑似与官员吃穿山甲合影的图片。
该条微博近期发酵成为舆论热点。经曝光,这名网友系香港人。而2015年7月,广西曾举办“投资广西 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活动,当时负责接待的广西投资促进局一时成为众矢之的。不过该单位很快澄清:照片上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该局从2004年成立到2015年7月20日,没有任何一个局领导班子成员姓李或姓黄。
广西纪委2017年2月8日晚通报称——
经查,宴请活动相关费用由私人支付,活动地点在某私营企业内部饭堂。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无人参加。李宁已于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李宁是谁?
公开资料显示,李宁是在2013年7月被任命为广西区高校工委统战部部长(试用期一年)。此前任广西教育厅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正处级),至少在2012年7月,他就以该中心主任的身份接受过媒体采访。
可搜寻到的关于李宁公务活动的最近报道,是2015年11月13日,其在桂林参加广西高校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培训会。
2016年6月10日,广西检察网发布消息称,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7月14日,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他为何被捕?
有关李宁究竟因何事腐败落马,官方并无公开信息。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7月,广西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广西教育厅(高校工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时指出,县市教辅材料采购违规收取折扣费问题突出……
同年,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小勇,原董事长黄健等也纷纷落马。他们均被查出为教材教辅的发行商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并分别获刑11年、10年。
到了2016年,在业界享有良好口碑的广西师大出版社集团原董事长何林夏也涉受贿罪被批捕,有报道指何林夏被查“或折戟教辅出版”。
上述种种情况显示,曾任教材发展中心主任的李宁,落马很有可能也与教材腐败有关。
随着纪委通报出炉,这起沸沸扬扬的“穿山甲”事件似乎告一段落。但也有人质疑,既然被揪出的是“李部长”,那么微博所提的“李局长”“黄书记”是否还另有其人?
关于该宴请是否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相关执法部门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穿山甲公子"火了 哪些官员曾吃过穿山甲?
“穿山甲公子”火了。
2月6日,一则反映2015年7月15日“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的微博被网友翻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一位名为“@Ah_cal”的网友于2015年7月15日发微博称,在广西考察期间,受到当地政府的欢迎,“特别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
“政事儿”(ID:gcxxjgzh)查阅公开报道发现,2015年7月8日到10日,确有一场名为“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的活动在南宁举行。参加活动的港商考察团于7月8日晚抵达南宁。
后有媒体报道,与微博中提到的“黄书记”相似,广西投资促进局确有一位黄姓党组书记。7日上午,该局回应:自2004年成立以来,到2015年7月15日前,该局没有李姓或黄姓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局党组书记黄文标2015年8月10日到该局报到任职。
目前,真相仍待进一步揭开,但这一事件,却暴露出官员对穿山甲等野味的“热衷”。
穿山甲是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曾为老百姓耳熟能详,其主要食物为白蚁,对维护生态平衡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其食用、药用价值和珍稀性,吃穿山甲在部分人眼里,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如今,国内的中华穿山甲已被列为“极危”物种,几近灭绝。
“政事儿”(ID:gcxxjgzh)梳理发现,此前有不少官员在吃了几近灭绝的穿山甲后,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2014年5月,有网友网络举报称,浙江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纪委原书记王小洲,在自家酒店吃了一餐8000元的“土菜”,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一个月后,当地纪委公布调查结果:经调查,2013年12月1日,仙居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小洲受朋友之托接待客人,委托他人预订中餐并安排菜单。
“同日中午,王小洲一行在预订的饭店用餐,菜品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共消费人民币7810元。2014年5月8日,王小洲替朋友向饭店支付了餐费。”
仙居县纪委认为,王小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替其朋友接待客人时,食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王小洲党内警告处分。
除了王小洲,还有更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吃穿山甲等野味的同时,背后隐藏着更深的权钱交易。
2015年11月,中纪委网站曾报道,某名已落马的市委书记,“经常在高档会所玩到凌晨两三点”。
文章中称,该市委书记主政一方时,喜欢喝高档红酒,嗜好野味,吃饭或宵夜时,通常会特意安排一些野味,其中就包括穿山甲。据参加者透露,他们在一起吃过的还有焖蛇、金钱龟、东青斑、金枪鱼等。
该市委书记“圈子里的老板们”,为了服侍好该书记,专门为他开了一家会所,会所风格按照他的喜好设置,装修方案由负责帮其安排活动的人与企业老板亲自商量,“经该书记首肯后才着手实施”。
该文章透露,其从2012年底到接受组织调查前,先后到这家会所消费达30多次,差不多每个月2次。另外,他还频频出入该市其他私人会所。
“政事儿”(ID:gcxxjgzh)注意到,该市委书记落马时间为“2014年年中”。有媒体发文称,“从爱吃野味与频繁出入高档会所看,无疑指的是2014年6月27日被调查的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
在2014年底和2016年10月央视播出的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永远在路上》中,也都透露万庆良热衷进出豪华会所。
政事儿”注意到,所有这些消费,都是由企业老板买单。
吃了老板们请吃的穿山甲,万庆良给予什么回报呢?中纪委工作人员称,万庆良在饭桌上,为老板在项目工程、调整容积率、土地审批方面谋利,“有些公职人员被万庆良直接叫到吃饭的场合,直接交办任务,告诉帮这些老板做哪些事情”。
2016年9月30日,万庆良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200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
其下属曾评价孙瑜“表里不一”,并举了他爱吃穿山甲的例子。
“自治区政府有一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物,孙瑜再三强调,‘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但他下去检查工作时,最爱点的‘菜’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2007年,媒体也曾调查穿山甲被食用的情况:当年5月17日晚,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突查番禺市桥镇某酒家,发现吃野味的就是该市一群执法者。警方到来前,他们匆忙把菜倒掉了。而在同期另一次检查中,警方抓获了正在吃穿山甲的某税务局官员,他们最终被罚款5000元。
此外,2011年10月,时任广东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作客当地电台“民声热线”节目时,广东云浮一名陈姓厨师打进热线举报,称自己所在餐厅经常收到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被要求加工,他举报多次未获回应。
“森林公安局局长也不管,他自己都吃这些东西,他还管这些东西啊……”该厨师称。
张育文当即表态会彻查处理,但“政事儿”并未查询到后续处理的公开报道。
上述调查中,有官员这样描述偏爱穿山甲等野味的复杂心态:“一方面,这是显示身份的方式;另外,野味是有药用价值,可以进补强身。穿山甲能防癌解毒、天麻炖猫头鹰去偏头痛、巨蜥有壮阳的功能。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但没有人提出,我们也就心照不宣。”
该调查称,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员,为非法经营穿山甲的酒店撑起了保护伞。当地公安系统一名负责人说,查处一个非法烹饪野生动物的酒店,经常会有“相当身份的人”出来讲情。
"穿山甲公子"火了 哪些官员曾吃过穿山甲?
“穿山甲公子”火了。
2月6日,一则反映2015年7月15日“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的微博被网友翻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一位名为“@Ah_cal”的网友于2015年7月15日发微博称,在广西考察期间,受到当地政府的欢迎,“特别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
“政事儿”(ID:gcxxjgzh)查阅公开报道发现,2015年7月8日到10日,确有一场名为“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的活动在南宁举行。参加活动的港商考察团于7月8日晚抵达南宁。
后有媒体报道,与微博中提到的“黄书记”相似,广西投资促进局确有一位黄姓党组书记。7日上午,该局回应:自2004年成立以来,到2015年7月15日前,该局没有李姓或黄姓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局党组书记黄文标2015年8月10日到该局报到任职。
目前,真相仍待进一步揭开,但这一事件,却暴露出官员对穿山甲等野味的“热衷”。
穿山甲是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曾为老百姓耳熟能详,其主要食物为白蚁,对维护生态平衡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其食用、药用价值和珍稀性,吃穿山甲在部分人眼里,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如今,国内的中华穿山甲已被列为“极危”物种,几近灭绝。
“政事儿”(ID:gcxxjgzh)梳理发现,此前有不少官员在吃了几近灭绝的穿山甲后,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2014年5月,有网友网络举报称,浙江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纪委原书记王小洲,在自家酒店吃了一餐8000元的“土菜”,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一个月后,当地纪委公布调查结果:经调查,2013年12月1日,仙居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小洲受朋友之托接待客人,委托他人预订中餐并安排菜单。
“同日中午,王小洲一行在预订的饭店用餐,菜品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共消费人民币7810元。2014年5月8日,王小洲替朋友向饭店支付了餐费。”
仙居县纪委认为,王小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替其朋友接待客人时,食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王小洲党内警告处分。
除了王小洲,还有更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在吃穿山甲等野味的同时,背后隐藏着更深的权钱交易。
2015年11月,中纪委网站曾报道,某名已落马的市委书记,“经常在高档会所玩到凌晨两三点”。
文章中称,该市委书记主政一方时,喜欢喝高档红酒,嗜好野味,吃饭或宵夜时,通常会特意安排一些野味,其中就包括穿山甲。据参加者透露,他们在一起吃过的还有焖蛇、金钱龟、东青斑、金枪鱼等。
该市委书记“圈子里的老板们”,为了服侍好该书记,专门为他开了一家会所,会所风格按照他的喜好设置,装修方案由负责帮其安排活动的人与企业老板亲自商量,“经该书记首肯后才着手实施”。
该文章透露,其从2012年底到接受组织调查前,先后到这家会所消费达30多次,差不多每个月2次。另外,他还频频出入该市其他私人会所。
“政事儿”(ID:gcxxjgzh)注意到,该市委书记落马时间为“2014年年中”。有媒体发文称,“从爱吃野味与频繁出入高档会所看,无疑指的是2014年6月27日被调查的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
在2014年底和2016年10月央视播出的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永远在路上》中,也都透露万庆良热衷进出豪华会所。
政事儿”注意到,所有这些消费,都是由企业老板买单。
吃了老板们请吃的穿山甲,万庆良给予什么回报呢?中纪委工作人员称,万庆良在饭桌上,为老板在项目工程、调整容积率、土地审批方面谋利,“有些公职人员被万庆良直接叫到吃饭的场合,直接交办任务,告诉帮这些老板做哪些事情”。
2016年9月30日,万庆良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200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
其下属曾评价孙瑜“表里不一”,并举了他爱吃穿山甲的例子。
“自治区政府有一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物,孙瑜再三强调,‘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但他下去检查工作时,最爱点的‘菜’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2007年,媒体也曾调查穿山甲被食用的情况:当年5月17日晚,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突查番禺市桥镇某酒家,发现吃野味的就是该市一群执法者。警方到来前,他们匆忙把菜倒掉了。而在同期另一次检查中,警方抓获了正在吃穿山甲的某税务局官员,他们最终被罚款5000元。
此外,2011年10月,时任广东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作客当地电台“民声热线”节目时,广东云浮一名陈姓厨师打进热线举报,称自己所在餐厅经常收到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被要求加工,他举报多次未获回应。
“森林公安局局长也不管,他自己都吃这些东西,他还管这些东西啊……”该厨师称。
张育文当即表态会彻查处理,但“政事儿”并未查询到后续处理的公开报道。
上述调查中,有官员这样描述偏爱穿山甲等野味的复杂心态:“一方面,这是显示身份的方式;另外,野味是有药用价值,可以进补强身。穿山甲能防癌解毒、天麻炖猫头鹰去偏头痛、巨蜥有壮阳的功能。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但没有人提出,我们也就心照不宣。”
该调查称,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员,为非法经营穿山甲的酒店撑起了保护伞。当地公安系统一名负责人说,查处一个非法烹饪野生动物的酒店,经常会有“相当身份的人”出来讲情。
原标题:广西吃穿山甲的李宁究竟是何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