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武邑县纪检委官员杀人至今未果
受害人:高某 男 21岁 武邑县杨寨村人
案犯:孟某 男 54岁 武邑县纪检委正科级职员 (有同伙)
案发时间:2017年5月9日晚十一点半左右
案发地点:衡水市景县碧水蓝天大酒店
2017年5月9日孟某以吃饭为由将受害人高某约到景县碧水蓝天大酒店,谁料孟某是同性恋,将受害人***,高某是一名刚刚退伍的军人,性格正直刚烈,怎受得如此羞辱,醒来将其打伤,孟某却伙同他人将其杀害。
家人收到噩耗悲痛欲绝,次日去案发酒店讨个说法,作为一个三星级酒店,为什么不出示身份证就让其入住酒店,以至于造成这样的惨剧,据保安口述说其是被托上去的,那为什么不报警,这跟作案同伙又有何分别?死者家属刚到酒店门口,酒店管理人员出来对其恶语相向“你们人死了活该,我们让你们在这死的啊?”因此发生了争执,景县公安局的警察到了现场并没有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并将死者的父亲、叔叔、爷爷、小姑还有两个姐姐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却未在24小时之内通知其家属,直到过了一个星期才送达通知。
5月20日家人收到朋友发来的对孟某的通缉令,孟某在景县公安局办案人员的看管下逃走了,5月22日朋友说已经将其抓获,期间死者家属给景县公安局打电话问其逃跑之事,办案人员以无法透露为由拒绝回答(我很疑惑,一个受了伤的50多岁的人,是怎么在多名看管人员眼皮子底下逃走的)。
案发后死者家属曾去武邑县政府、武邑县纪检委讨个说法,却以会调查草草打发,据在纪检委工作的人员说,孟某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自己不检点的行为毫不避讳,那么纪检委的领导为什么让这样一个行为不检点的人在机关部门工作却没有人举报?并让其身处要职?我们公民纳税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养着这些不作为的官员伤天害理吗?
案发后罪犯家属托人跟死者家属说“给四万块钱,先把尸体下葬”,这是心虚要毁灭证据吗?
现在具案发时间已经20天了,衡水市公安局给做的尸检结果没有出,死者家属在给死者清洗身体时发现死者背部多处淤青并有一处很深的刀伤,双臂多处骨折,行凶手段极其残忍,行凶地点是在该酒店的15层,而发现尸体却是在该酒店楼后的地面上。
中国有句老话叫“官官相护”,孟某跟当地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案发当天晚上,景县当地官员请孟某吃饭),都说民告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