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被打砸后的现场。
12月10日,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乌石村上黄村小组5栋民房被惠州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围蔽,并进行了强拆。这几日,民房业主想进出被华富公司派的人阻拦。
华富公司称,被围蔽的民房在其公司地块范围内,他们是正常清场。而乌石村上黄村小组及村民认为,他们所建房占地没有被征收,从没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
双方产生纠纷后,小金口街道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乌石村委会、上黄村小组、华富公司沟通协调,希望华富公司在土地边界争议解决之前暂停施工,但华富公司对争议土地进行围蔽,引发村民不满。
事件
半夜来了上百人和挖机钩机
12月10日早上六七时,乌石村上黄村小组,百多人带着挖掘机等将曹先生家旁边的铁皮房全部拆了。下午三四点,开始砸他家和隔壁家的门和窗。“我家楼下的卷帘门被挖坏了,对面那栋楼的门窗都被砸坏了,墙上还打了个洞,租户都被赶跑了。”曹先生说。
2005年,曹先生兄弟姐妹在村里统一规划下,建了这栋5层楼,一大家人有20多口人住在这里,已经住了十多年。曹先生说,因为有人打砸,家人把小婴儿送到妻子娘家了。曹先生说,怕这些人还来强拆,他们家人轮流在一楼大厅守着,不敢睡觉。
与曹先生家处境一样的房子,村里总共有5栋楼。今年7月份,这5栋房子被华富公司围蔽起来,开了个小门进出。最近,华富公司在小门口又派人看守,居民进出被阻拦。
“那天来打砸的人好凶,他们手拿棍棒和盾牌先清场,将屋内人强行驱赶,对在场的老人小孩推搡推打,清完场后便开始对我们这几户的房子和门、窗、家具等进行疯狂打砸。打砸完之后又将出入口围蔽,禁止我们进入我们的房屋。”业主翁小姐说,公民的私人财产被破坏,但至今这些打砸的人仍逍遥法外。
国土局
虽超越原始征地红线范围但已经征收出让
记者了解到,华富公司2013年11月29日取得江北48号、49号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今年7月份对该宗地进行围蔽时,村民才知道他们的房产也在其用地范围内,华富公司今年6月和9月曾发通知要几户业主搬迁。
村民去村委会查询,村委的答复是“当时我们建房所占宗地不在征地范围内,村里也从来都没有收过关于该宗地的征收补偿款,我们建房所占的宗地不是华富房地产公司的用地”。为此,乌石村委会也书面向惠州市国土局反映了华富公司占用村集体土地的情况。
11月10日,市国土局复函称土地界线没有争议,但也指出,现在的用地红线图的东北角部分超越了原始征地红线范围,但该部分用地是政府统征地中的荒地,不属于乌石村集体用地,政府也收缴了土地出让金。但国土局没有提供当年对该重叠地块进行征地的手续。
乌石村委会从不知悉该土地已被征收的事情,也从未收悉该宗地的征地补偿款项,不认可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说法。
街道办
要求华富公司在争议解决之前暂停施工
双方产生纠纷后,小金口街道多次组织规划、国土、司法、信访等部门及乌石村委会、上黄村小组、华富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希望华富公司在土地边界争议解决之前暂停施工,多次告知华富公司在清场时要依法依规,但还是发生了12月10日的事件。小金口街道办事处已将情况上报,请求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村民
希望严惩凶手并赔偿财产损失
目前,村民已向惠州市信访局进行信访。村民要求依法追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人员刑事责任,保证出入房屋人员的安全,对他们的损失予以赔偿。在未明确边界的土地权属之前,不得以任何不当方式毁损他们的房产及财物。
开发商
惠州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袁力健
“地是我们公司的,我们正常清场”
南都:小金口乌石村上黄村5栋的居民反映贵公司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12月10日召集社会人士,对其房屋进行打砸,禁止业主出入,是否属实?
袁力健:他们是胡闹。他们根本不是业主,也不是我们找人砸他的房子。这地是我们公司的,国土局发了证,我们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办。
南都:这几栋楼的业主说他们住了十几年。
袁力健:他们说他们是业主,是房子的主人。很简单,你的房产证呢?国家给你发了证,才是你的,我们是正常清场。他们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产经营,这损失找谁赔?
南都:如何影响?
袁力健:不搬走拖了我们的节奏和时间。
南都:必须给他拆了?
袁力健:国土局有发文。我们是正常的清场。我们在五六个月之前都有告知,他们不搬走,我们只能清场。你不搬走是你自己的事。
南都:可是业主说你们纠结了好几十人,砸了家里的东西。
袁力健:什么叫业主家?这是我的土地,你去我家住,我把你赶出去你还有意见?你住在我家,还说我的东西都是你的?
南都:业主说,华富公司从来没谈过赔偿的问题,直接强行驱赶业主。
袁力健:谈什么赔偿,这几栋楼是我们有证的土地,我们要开发啊,我们已经尽到了我们的所有告知责任。
南都:业主说,你们把这几栋楼围蔽起来,严重影响他们的出行和生活。
袁力健:我的地必须围蔽起来。为什么要围蔽?你家为什么要装门啊?谁违法,谁承担。你说是你的房子,你拿证给我看。
律师点评
开发商以打砸手段损毁公民合法财产,涉嫌毁坏财物罪
广东增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环钦律师:本案涉及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开发商取得的宗地与原征地范围是否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二是开发商对宗地进行开发时对历史形成的地上物的处理途径及方式的问题。
针对第一个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到土地权属纠纷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进行解决。
针对第二个问题,无论基于何种理由或目的,均不得以非法的打砸的手段来对历史形成的财产。开发商以打砸的手段,损毁公民的合法财产,已然违法,并涉嫌毁坏财物的犯罪。
针对两个层次的问题,应当依法解决,对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法律责任。
原标题:惠州小金口5栋民房遭打砸强拆!开发商:地是我的,正常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