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南京市玄武区纪委给予一街道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的文件在网络流传。文件显示,该名干部2009年因在“老虎机”上进行赌博活动,被警方处以罚款10元、收缴赌资20元的行政处罚。8年后,2017年,玄武区纪委据此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1月11日《澎湃新闻》)
看到这则新闻,我是惊讶到差点“掉下巴”。8年前被公安执行的一起行政处罚,竟然在8年后被纪委重新提起,还就此给予当事人李钰龙党纪处分,真是好记性。我们知道,中国司法有个名词叫“追诉期”,指按照刑法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同时具体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也就是说,即使李钰龙涉嫌犯最高只能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名,8年后发现也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了。此外,中国在行政处罚方面也有个“一事不再罚”原则。而玄武区纪委在事发8年后仍给予李钰龙党内警告处分,是不是为了证明“党纪严于国法”?
但在笔者看来,该案的处理方式有为完成查案任务“凑数字”之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该区纪委“大案不敢管,只查鸡毛蒜皮”的负面印象。翻看网易的网友留言,也是一片讥笑声,甚至有网友质疑“南京最近怎么那么多奇葩事”?
确实,上周媒体曾报道十多名外地员工凑钱搭伙吃饭,被当地“食药监所”认定为无证从事食品经营,处以15万多元罚款的荒唐事,笔者曾发《对员工AA制搭伙做饭,咋往死里罚?》一文,对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这种明显的不当执法行为进行批评,并指出该局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偏低、工作态度蛮横问题。
笔者所在城市离南京仅有约100公里,与南京地域相邻、人文相亲、文化相融,对“六朝古都”一直充满着深深的好感,总期待南京市公职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法制环境与其悠久的历史匹配,并影响周边被辐射的中小城市。可南京一次次令人匪夷所思的行政行为,令我这个相邻城市的居民感到相当失望。
可怜的李钰龙,在入党一年后玩“每次1元”老虎机游戏时,身上竟然仅有二、三十元现金,这简直有损于男人形象了,若踩死了邻居家一只小鸡,那也赔不起啊。
就本案而言,8年前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梅园新村派出所认定李钰龙在“老虎机”上玩“每次1元”游戏为赌博活动就十分荒唐。因为早在2005年5月,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就明确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而江苏省随后就此细化规定:起罚点是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达到200元。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警方的这个行政处罚决定虽然十分荒唐,但与那些“罚款为王”的公安机关相比,南京警方还是值得表扬。几年前,8名大学生在山东泰安游玩后,在宾馆内玩起了一元一把的“炸金花”,结果警方收缴赌资920元,给予了8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顶格处罚”。李钰龙虽被南京警方错误地认定为赌博,但没有受胡乱罚款之害,至少当时是够幸运的了。
因为警方做出的这个行政处罚决定荒唐至极,纪委在事发8年后以此为依据,给予李钰龙党内警告处分,那就是“荒唐至极”加“荒唐至极”了。 纪委若正确行使权力,应该是纠正警方8年前的错误行政行为,处理做出荒唐处罚决定的当事警察,还李钰龙一个公道,而不是单方面“翻旧帐”,追加处罚8年前遭受错误行政处罚的李钰龙。
原标题:周蓬安:8年前“1元赌”,纪委凭嘛翻旧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