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无结论获释
四名男警把我带到审讯室,轮流对我进行了二次、总计约六小时的讯问,其中大量与袭警毫不相干的内容,被不断反复地问及。
第一次审讯,我再次申明,我是被诬陷的,要求调取现场监控视频。
两名男警丝毫无动于衷,冷冷地告诉我:它们早就看过了现场监控视频,有充分的证据抓我。
我明白了:这是集体构陷,没有一点点误会。
联想到公职律师的蹊跷出现,还有我刚被抓进办案区时,曾听到两警察窃窃私语:“这是xx交办······”。
我越发绝望地感到,我掉进一个可怕的陷阱!
那一刻,我真的追悔莫及:我有大把事要做,干嘛要代理遭领导痛恨的访民啊!做了这么多年律师,怎么就不明白恨屋及乌这个道理呢?
第一次讯问,两男警赤裸裸地耍流氓,直接诬陷我袭警,我当然否认,要求他们出具视频证据。
晚上约9点到10点,警察休息。
晚上10点,第二次讯问开始。情势变好许多,我的恐惧感也消退了一些。
男警开始耍无赖,为他们的犯罪行径寻找各种理由,为此还给我看了部分现场视频。
可能由于剪辑粗心,竟然被我看到了警察对我掐脖施暴的部分动作。
男警:视频中你举手了,是不是要袭击他(陈警察)?
我:那是下意识抬手,遮挡他甩来的工作证。我一个中年女律师,在派出所无端端去袭击一个年轻体壮的男警,符合常理吗?这不是“欲加之罪”吗?
男警:你是不是想抢他(陈警察)的工作证?
我:抢他工作证对我有什么好处?我是正常人,还是律师。我和他没有任何肢体接触。
男警:你为什么要辱骂警官?
我:绝对没有!平日我都不用脏话骂人,更何况与警察打交道。可以看视频。
男警:你说他诬陷你,他怎么不诬陷别人?(好熟悉的问题啊)你要在自己身上多找原因,彻底认识自己的错误。
我无语。
我患有高血压,常年服药。
突遭厄运,我感到血液不断上涌,真怕自己突然爆血管而死。我不断告诫自己冷静,再冷静!活着出去最重要!
两次讯问中间,我尝试要求男警拿一个血压计来,监测一下血压,以防不测。当然,我的要求被粗暴拒绝。
约深夜11.50,我被释放,派出所没有任何口头和书面说法。
我的律所同事在外等我。
一便装男人送我出派出所,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你非常幸运,如果不是······你的麻烦就大了!
是的,我确实太幸运了!
因为网上声援及时,我没被刑拘、判刑,更没像雷洋一样惨死!
据李小贞事后讲述:
那天她抱着孩子进入办案区后,陈警察也是以怀疑她藏有凶器为名,强制她在孩子面前脱光衣服。
约见变成强制传唤,又受到脱衣羞辱的李小贞很气愤,拒绝在笔录签名。
陈警察冷冷嘲笑:你敢嚣张?我已经连你的傻B律师都抓了,好好看下我怎么收拾她吧!
那晚,华林派出所里相继有三个女人被脱衣服。倒是那些被抓的男人,似乎没人有兴趣脱他们的衣服。
五、督查投诉
经与同事、家人商议,次日凌晨约1点钟,我和同事、家人一道返回华林派出所,拨打110报警投诉,要求110立即依法派员到场,调查并固定现场录音录像证据。
110却百般推搪,还威胁我。我不为所动,坚持拨打数十次110,要求派员到场调查。最终,约凌晨2.30,荔湾区公安分局两名督查警官到场,对我做了询问笔录,向我保证录音录像证据不会被篡改、湮灭,并承诺当天即出调查结果。
当天没有收到荔湾区公安分局督查的任何讯息。
第二天,广州市公安局两位督查警官约谈,又做了一次督查询问笔录。询问过程,督查庇护犯罪警察的倾向渐渐显明。
督查还告知:案发现场的录音录像证据,必须向华林派出所申请公开,也就是说,我必须与虎谋皮!
中国公民碰瓷瑞典警察,真相迅速大白。
因为,有旁观者随手拍下的视频曝光。
而我被诬陷袭警并被施暴、羞辱,发生在布满监控的派出所里,几分钟即可清楚判断真相。迟至今日,却没有任何官方声音。
无非,因为权力之手可随时篡改甚至湮灭罪证。
如此严重践踏公民尊严和权利的罪恶,难道就可以轻飘飘地抹去,就像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吗?
有时,我颇有点冲动,想公开问下荔湾区的某些大人物:你们没有妻子、女儿吗?如果她们也像我这样遭遇陷害和羞辱,你们会作何感想?你们就不怕报应吗?
六、我是弱者
直到现在,9.20的恐怖经历,我都常常恍惚觉得仅是场恶梦,不是真的。
如今,但凡看到穿制服的人,我的心就会不自主地哆嗦。
我深深体味到:权力滥用之害,远胜一般社会犯罪,也是引发、助推一般社会犯罪的重要源头。
我一直不解,我和那些警察无怨无仇,就算领导交办,有必要往死里整我吗?
人,真得会这么恶吗!?
若非亲身历险,真的难以置信!
我知道社会黑暗,但从未想到会黑暗如斯!
我不知自己是否还有勇气继续执业。
我知道,这次警察碰瓷带来的伤害,将是我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我的遭遇在网上曝光后,我才惊讶地发现,有太多女律师曾遭受警察侵害。
据说,仅在今年,广州已发生多起警察碰瓷抓捕女律师的恶性事件,均无曝光。
一线城市尚且如此,其它地区又能如何?
很多做律师的女同学、朋友都告诉我,她们也被警察抓过。只是,她们都选择了默默吞下苦果。
我的业务一直以商务案件为主,辅以少量的民事、劳动案件。
我不是事业型女性,我最关心的是家庭、孩子。
之前,我从不对抗权力,更不赞赏激烈对抗。我经手的每个案件,都像代理访民周建斌案一样,尽力去调和、化解案件中的矛盾。
但我也不是岁月静好一族,我关心社会公益,同情弱势群体。
9.20噩梦,让我开始清醒:
我根本没有资格同情弱者,律师也是弱者。
作为女律师,我是弱者中的弱者。
广州孙世华律师,201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