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香港《文汇报》11月22日报道,“港独”分子刘颖匡,涉嫌于7月1日进入立法会,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被警方以“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为由正式起诉,案件将在12月13日审理。
刘颖匡出生于1993年。其曾在就读香港中文大学善衡书院期间成立所谓的“本土派”组织“中大本土学社”。刘颖匡原拟参加2018年立法会选举新界东补选,但新界东选区选举主任2018年1月31日通知刘颕匡,其参选提名无效,并提到刘2016年时曾在社交网站表示支持“香港独立”。
至于刘曾在2017年12月声称“基于政治现实”不再支持“香港独立”,选举主任认为,刘“实际上是承认了(至少在此陈述之前)他一直支持香港独立”,并剥夺刘的参选权。
除此之外,《文汇报》报道提及,刘颖匡曾在“反修例风波”期间多次发起非法游行。
香港暴徒曾于7月1日冲击、破坏香港立法会大楼。随后,香港立法会3日第一次向外界开放。香港警方当时表示,必会追查到底,将暴徒绳之以法。香港四大商会、130名法律界人士、政界、媒体等更多声音7月3日在谴责冲击立法会暴行的同时,也呼吁香港社会尽快回归理性。
香港《信报》7月3日发表社评称,立法会遭强闯破坏,被占领约3小时,暴力毋须否认,谴责理所当然,依法制裁亦是无可厚非。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称,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联同部分法律界人士发起联署,参与者超过130人。他们谴责暴徒7月1日对立法会冲击、破坏和侮辱已完全超出法治社会的底线,强调表达意见绝不能超越法律和《基本法》的底线,更不能撼动“一国两制”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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