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现线索到找到孩子,24小时内,江苏省连云港市民警、检察官一同行动,合力救回了出生仅23天、被亲生母亲樊某卖掉的孩子。
1月24日,连云港海州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刘某涉嫌刑事犯罪案。受案当天上午,检察官侯亚茹即提审刘某,讯问中刘某交代了案件中一个关键人物樊某。侯亚茹对这个名字印象深刻,樊某是她于2021年12月9日出庭公诉的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当时,樊某怀孕8个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2022年1月3日,在诞下一名男婴后,樊某因处于哺乳期一直监外执行。
澎湃新闻1月28日从连云港检市察院获悉,1月25日,当地检察机关决定对樊某立案监督并提前介入该案。
侯亚茹发现,谈话过程中樊某始终没有带着刚出生20多天的婴儿,这不符合常理。而樊某称孩子被其父带走了。
随后警方调查发现,孩子的出生证上母亲的名字并非樊某,而是一个叫姚某梅的人,樊某生产地也不在连云港而在宿迁市泗阳县,种种疑云之下,侯亚茹猜测孩子很可能被樊某卖了,出生证上的母亲极有可能是买家或是人贩子。
1月25日16时,连云港检方和警方一起前往泗阳寻找孩子。泗阳某医院主治医生辨认出当时住院生孩子的产妇就是樊某,不过住院登记的身份信息为姚某梅。当晚,警方在泗阳某小区姚某梅的住处找到了孩子。
经查,姚某梅夫妇已50多岁,2020年6月其独生子生病去世。由于无法再生育,两人希望收养一个孩子。2022年1月2日,姚某梅夫妇通过朋友朱某军得知连云港一女子无力抚养孩子,萌生“收养”想法,该女子即樊某。双方及介绍人在泗阳见面后,樊某向姚某梅夫妇提出要5万元“营养费”。孩子出生后,姚某梅丈夫刘某就给了樊某5万元。目前,孩子已回到连云港,暂时寄养在市福利院。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查找合适的亲属,解决孩子抚养问题。据了解,1月27日,樊某被刑事拘留;介绍人员朱某军、葛某均已归案。本案中涉及的其他犯罪行为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