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背景:
阅读详情

释永信将赴泰国展演功夫 释正义称其或意在潜逃

日期:2015年07月31日 03:43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陷入的举报风波仍在不断发酵中。少林寺官方昨日向新京报记者确认,释永信将于近日赴泰国展演功夫。举报者“释正义”在昨晚7时最新发给新京报记者的材料中称,释永信赴泰国或有潜逃嫌疑,但少林寺表示这是很早就定下的事。

此前,“释正义”已通过网络和媒体连续三次向释永信发难。7月29日晚11时许,“释正义”向新京报记者发来材料,称释永信把少林寺相关公司产业的股份逐步转到情妇韩明君名下,并喊话释永信晒账本。

释永信将率团赴泰国展演少林功夫

7月29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嵩山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将率僧团赴泰国展演少林功夫,此次活动将于8月2日举行。

此前有媒体报道,为庆祝泰皇后诗丽吉殿下华诞、诗琳通公主殿下六十华诞、泰中建交40周年,“释永信方丈亲率众僧来泰展演华夏名门少林功夫”。释永信方丈将率约100人来泰,其中少林寺众僧约50人,护法团人员约50人。

昨日,少林寺寺务委员会释延芷法师向新京报记者证实,释永信将按期赶赴泰国。释延芷说,这是很早之前就定下来的事情,方丈释永信最近都在正常工作。

国家宗教局高度关注举报一事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陷入举报风波5天后,中国佛教协会和国家宗教局终于发声。

昨日,中国佛教协会官方网站挂出一则通告称,近日,网上一位自称“释正义”的人“实名”举报我会副会长、少林寺住持释永信法师,引起广泛关注。此事关乎少林寺乃至中国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广大佛教弟子十分关切。我会已向有关部门和地方反映,希望尽早查明真相,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昨日,国家宗教局也对此事做出回应。国家宗教局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表示,对近日网上涉及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法师的有关报道,国家宗教局高度关注,已要求河南省宗教事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了解核实情况。这位发言人称,宗教事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管理,同时也将依法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登封市公安局宣传科的工作人员昨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释永信被举报一事仍未立案。

“释正义”昨日再次强调称,所提供的一切证据皆真实可查,如有虚假,愿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释永信是否在转移财产?

“释正义”在举报材料中称,释永信将少林寺公司财产逐步转到韩明君名下,并据可靠部门查询,2013年少林欢喜地有限公司当年亏损总额高达459.43万元。

新京报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少林欢喜地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为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有两位,分别是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大梁和韩明君。钱大梁出资5万元,韩明君出资17.5万元。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是钱大梁,经营范围包括运动用品、文化用品、旅游用品、艺术品、日用品、武术用品的销售,企划咨询、文化艺术交流传播服务;现场制售饮料、餐饮服务:餐馆(主食、热菜)(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13日);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9月16日)。

昨日,钱大梁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少林欢喜地有限公司的股东是由少林寺僧团指派的,公司的资产归少林寺所有,与他们无关。另外,公司的具体事务由专门的居士负责。

至于韩明君是否就是释延洁,钱大梁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释正义”到底是谁?

昨日,少林寺29名弟子通过网络发出声明称,现查明自称“释正义”的是释延鲁、俗名林清华。声明还称,释延鲁被迁单还俗后,对方丈处理他的事情怀恨在心,于是在网络上编造不实信息恶意诽谤方丈释永信。

前述声明还表示,释延鲁曾打着少林寺武僧团的旗号收受学生,后来少林寺发现释延鲁不但办武校而且在家已有妻儿,方丈察明后将其按寺院规矩迁单还俗。

对此,少林寺寺务委员会释延芷法师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这一声音不代表官方,现在还不清楚释正义是否是释延鲁。

对于为何弟子们认定释延鲁就是释正义,释延芷表示,释延鲁在此事发生初期多次转发对方丈释永信不利的言论,导致少数少林弟子不满,认为他的行为是欺师灭祖之举,遂将矛头指向释延鲁。

释延芷向新京报记者再三强调,“对此人主动转发之用心,需要大胆想象小心求证!”

不过,有媒体报道称,释延鲁称自己不是“释正义”,“不知道为什么把这个事情引到我身上”。昨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释延鲁并发去采访短信,均未获回应。

 
原标题:国家宗教局回应释永信被举报风波


本文地址:https://www.24qq.cc/n9552c9.aspx,转载请注明24FA出处。
| |
评论: 释永信将赴泰国展演功夫 释正义称其或意在潜逃 - 网民评论 全部评论 0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周热门
    • 今日热门

    首页 焦点(3568) 热点(2615) 新闻(13062) 国际(5151) 娱乐(4409) 视频(131) 综艺(1809) 影视(3394) 音乐(2082) 民生(3632) 行业(268) 财经(1605) 股票(361) 时装(9) 商机(19) 女性(415) 男士(75) 美容(44) 时尚(29) 珠宝(40) 饰品(28) 品牌(12) 保健(59) 健康(270) 养生(104) 医学(352) 母婴(113) 亲子(56) 旅游(396) 购物(11) 美食(59) 创业(89) 社会(9774) 观点(1015) 房产(1089) 汽车(282) 家居(21) 安防(40) 环保(57) 科技(622) 展会(4) 数码(208) 足球(222) 体育(1064) 教育(1363) 高校(1629) 法制(2163) 军事(550) 游戏(256) 小说(451) 美女(18833) 欧美(32) 运营(18) 网络(403) 读书(294) 励志(178) 灵异(52) 奇闻(159) 趣闻(179) 历史(364) 人物(92) 星相(383) 艺术(46) 两性(320) 情感(152) 文学(300) 武林(261) 道教(62) 佛教(147) 广州(134) 地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