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系统塌方式腐败的一长串名单中
已经有多人因赵晋落马
可能还有更多人牵涉其中
(资料图片)天津君临大厦。图/ 视觉中国
“官二代”的生意:
一个楼盘背后的官商链条
本刊记者/周群峰
本文首发于总第833期《中国新闻周刊》
又一个涉 “贪二代”赵晋案的官员获刑。
2017年11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天津市规划局东丽区规划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樾滥用职权、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王樾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获刑两年六个月。判决书透露,王樾与赵晋在天津开发一个名为君临大厦的楼盘密切有关。
君临大厦矗立在海河之滨,位于天津繁华地带。资料显示,该楼盘工程总高度239.6米,是天津的第二高建筑,仅次于336.9米的津塔,总占地面积1万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工程造价4.5亿元。
该项目由赵晋的天津星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2007年开盘,2010年8月交房入住。
有知情者称,赵晋认为君临大厦的名字不够霸气,售楼时就对外起了个更加响亮的名字“君临天下”。交房当日,售楼处内外人山人海,赵晋也现身售楼处。
如今,这座外表雄伟的楼盘,已成一座危楼。
伴随着王樾的获刑,君临大厦的诸多问题,以及该楼盘背后的官商勾结链条,逐渐清晰。
规划调整背后的“贵人”
王樾,男,曾任天津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副处长,天津市规划局津南区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天津市规划局东丽区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判决书显示,天津星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于2008年至2010年在河北区民族路与博爱道交口兴建的君临大厦项目,经过8次建设规划许可证调整的申报及审批的相关书证,均有王樾签字同意,使该项目采用违规设置虚假装饰性阳台的方式偷逃建筑面积,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及配套费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
天津市规划局建管处职员滕某和天津市规划局建管处处长孙某作为证人,他们的证言证实,2008年王樾任建管处副处长,负责建设工程管理,审查建设单位上报到市规划局的建设工程图纸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协助执法监察部门查处违法建设情况。
多个信息源证明,判决书中的“赵某”即赵晋。
赵晋,1973年生,祖籍山西原平,故名字中有一个“晋”字。其在南京长大,是江苏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赵少麟之子,有“赵衙内”“最牛开发商”之称,是反腐剧《人民的名义》中赵瑞龙的原型。
赵晋21岁即涉足房地产领域,此后依靠精心编织起的庞大政商网络,商业触角延伸至苏、鲁、津等省市。
一位君临大厦业主向《中国新闻周刊》形容他对赵晋的印象:体型偏胖,白白净净,中等个头,看上去挺斯文的。
为报答王樾在君临大厦审批方面给予的“支持”,赵晋给予了丰厚的回报。判决书透露,王樾曾在2008年至2010年间收受赵给予的消费卡、购物卡折合11万元,收受赵赠送的钻戒、钻石项链等物品价值13余万元。
判决书显示,王樾在担任天津市规划局津南区规划分局局长和东丽区规划分局局长期间,还多次收受自己下属以及相关项目负责人的财物,总计175万元。
接受审查期间,王樾有重大立功表现。天津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出具的王樾立功表现证明中写道:“王樾能够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讲明组织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将违纪所得全部上交组织,并向中央纪委六室提供了某中管干部违纪线索,现中央纪委六室已对该中管干部违纪问题展开调查。”
天津市东丽区法院认为,王樾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其为重要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系重大立功,并主动交待侦查机关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主动退缴全部受贿所得赃物,最终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决书称,王樾受贿尚未退赔违法所得111万元将继续予以追缴;随案移送项链2条、戒指1个、手镯1个、仇英画作1幅、金条2根、退赔赃款人民币75万元,予以没收。
答谢“忘年交”
王樾并非第一位因牵涉君临大厦而获刑的官员。
2017年9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天津市河北区原政协主席崔志勇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崔曾担任天津市区河北区建委副主任、河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等职,2002年12月至2015年4月,历任天津市河北区副区长,河北区委常委、副区长,河北区政协主席。
长赵晋15岁的崔志勇与赵晋最早结识于2006年,二人因君临大厦项目成了“忘年交”。 崔志勇受贿所得近1500万元财物中,有190余万元为赵晋所“答谢”。
崔志勇供述,2008年或2009年的某一天,赵晋在一次吃饭时跟他提到,君临大厦项目建在海河边,可以享受退税政策,赵晋希望崔志勇帮忙打招呼,让区里尽快拨款。
当时,崔正好兼任河北区税源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通过他的协调,河北区财政局将税收返还款共计1.162625亿元,返还给赵晋公司。
2009年左右,崔志勇和赵晋吃饭时,赵又提到“君临天下”的很多业主要办蓝印户口,该手续需要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报天津市公安局批准,为加快上报速度,赵晋请崔志勇“打招呼”。
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公安机关加盖的蓝色印章得名。蓝印户口人员在入托、入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就业、申领营业执照等方面,享受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同等待遇。
不久,崔志勇跟时任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局长邢某说:“君临天下很多业主要办蓝印户口,你们跟市局报一下,赶紧办下来,别耽误人家卖房子。”
在崔志勇的出面协调下,此事很快得到解决。
判决书显示,2006年,赵晋准备在天津河北区开发君临大厦时,结识了当时分管城建的河北区副区长崔志勇和河北区建委副主任杜某。赵晋和杜某认识不久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赵某与崔志勇见面,大多是通过杜某来约请吃饭。
多个信息源显示,判决书中提到的“杜某”,即杜娜丽,已被调查。杜娜丽曾任天津市河北区建委副主任,2008年4月任天津市河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后来进入赵晋公司担任副总。她除了把城建系统的大量人脉带到赵晋公司,还起到为赵晋与崔志勇牵线搭桥的作用。
2008年5月,河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是河北区政府直接管理的正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土地整理、出让等。
2006年至2014年,崔志勇和赵晋频繁见面。每次见面,赵晋都会给予崔志勇一些现金或黄金制品。逢中秋节、春节等假日,他还会安排公司高管给崔志勇送礼。赵晋先后送给崔志勇现金154万元、黄金制品22件(经鉴定价值近39万元)。
天津市纪委和天津市检察院出具的相关说明显示,崔志勇在接受办案机关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其涉嫌收受赵晋贿赂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收受其他多名商人贿赂的事实,还检举揭发了河北区原人大副主任贾凤鸣(曾任河北区建委副主任)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的问题线索。
法院认为,崔志勇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