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张太太她们那次之后,伊纹就没有来过毛毛先生的店里。毛毛先生每天在心里撕日历,像撕死皮一样,每一个见不到妳的日子都只是从腌渍已久的罐子里再拿出一个,时间不新鲜了。整个蝉叫得像电钻螺丝钉的夏天,伊纹都没有出现。柠檬蛋糕还是永永远远的,毛毛先生也一样。
那天毛毛先生在店门口讲手机,突然伊纹从远处大马路斑马线上跳进他的眼眶,他马上把电话切断,小跑步起来。白上衣白长裤,一定是妳,不是也要追追看。第一次觉得街道无止尽地长。钱太太!钱太太!她象是听很久才听懂那名衔是在喊她,迟迟地转过来。这一幕像慢动作一样。是妳。伊纹戴着漆黑的墨镜,不能确定是不是看着毛毛。他在伊纹面前停下来,喘了一下,钱太太,好久不见。啊,毛先生,你好。钱太太怎么会路过这边呢?啊,咦,我忘记自己要干嘛了。伊纹笑了,皱出她那双可爱的小酒涡,可是此时酒涡却有一种待填补的表情。我可以陪妳走一段吗?啊?我可以开车载妳,我车子就停在那边,手长长指出去,那个停车场。好吧。两个人沉默地低头走路的时候,我很难不去看白长裤在妳小小的膝盖上一皱一皱地,像潮汐一样。很难不去看妳靠近我的这只手用力地握了起来,握出手背上一根一根骨头,象是怕我会情不自禁去牵妳。我也无法不去想象妳的墨镜下拳头的痕迹。
毛毛帮伊纹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好险天气已经凉了,否则车给太阳晒得。毛毛坐上驾驶座。妳要去哪呢?我真的忘记了。伊纹抱歉地笑了一下之后,把下唇的唇蜜咬掉。两个人没有一个要先系上安全带。「钱太太。」「叫我许小姐,拜托。」「伊纹。」毛毛念伊纹这两个字,就好像他从刚出生以来就有人反覆教他这个词,刻骨铭心地。毛毛看见她的墨镜下流出了眼泪,伊纹马上摘了墨镜,别过头去擦眼泪,毛毛一瞬间看见她的眼睛不是给打的,只是哭肿了,但是那血脉的颜色彷彿比乌云颜色的瘀青看了更叫人心惊。
毛毛开始说话,彷彿是自言自语,又温柔得像新拆封的一包面纸,伊纹从没有听过他一次说那么多话:「伊纹,妳已经忘记妳第一次见到我的情景,可是我没有忘记。有点蠢,三十几岁的人在这边讲一见钟情。我不是贪心的人,可是愈认识妳我想知道的愈多,深夜回到家我会对自己背诵妳说的话。其实我第一次见到妳是在妳的婚礼上,大概妳那时也没有看见我。我回想起那天,交换誓词的时候,妳看着──钱先生──的眼神,我真的愿意牺牲我拥有的一切去换取妳用那样的表情看我一眼。」毛毛停顿一下,继续说:「有时候我会想,或许我真的就不是妳喜欢的型,我身上没有那种昂贵的血液。」
伊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拿下墨镜,上唇的唇蜜也被她吃掉了。她沉默了很久很久,两个人都感觉这沉默像在一整本辞海里找一片小时候夹进去的小手掌枫叶,厚厚的沉默,翻来覆去的沉默,镶上金边的薄透圣经纸翻页的沉默。伊纹只说了一句话,不知道算不算是回答他,她抬起头,很用力地用红红的小白兔眼睛望进去毛毛的眼睛,她说:我怀孕了。